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
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司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提供的
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亿元
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24%,不存在逾期担
保。
二、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积累至2022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严格
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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