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经讨论
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就公司 2022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
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
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公司对下
属分子(孙)公司的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况,
没有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对外担保。
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
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等相关规定,
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的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 2022 年度董事薪酬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独立意见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
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95,900 股股份。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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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国铨 刘 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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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光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