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2022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国铨 刘 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葛光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