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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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月8 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 4
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
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徐向新女士、张力先生、黄治权先生向董事
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具体 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反
映了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 年年度
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
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132,132,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
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
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
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 2022
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3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其中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
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安徽
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根据
其职责确定其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 6.32 万元/年(税前)。公司董事经审
议,认为本薪酬议案符合公司的经营规模,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了《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经过审议,认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
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郑杰先生、王爱斌先
生、连宏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公司服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拟聘
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审计 机构,聘用期自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52 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
环使用。各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良好,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
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未通过《关于将储能作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提议人”)以书面函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的股东大会提案《关于将储能作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
案的函》,建议公司将储能作为发展的第二曲线,积极开展研究和可行性论
证,在条件具备时,有所作为。
  全体董事弃权。弃权理由:鉴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新增储能业务作
为一项经营管理决策应充分论证后执行,全体董事经审慎考虑后决定弃权。董
事会感谢提议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积极关注和支持。董事会认为储能技术作为
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将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发展方向。公司会持续关注行业
趋势和技术进展,积极探索储能的相关机会、建设和投资方案等,公司将努力
寻找切实可行的增长路径,未来一旦具备了进军储能业务的条件和技术,公司
将适时实施并发布相关公告,以实现公司的长远利益和股东的持续增值。
  表决结果:0 票赞成,0 票反对,9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30 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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