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9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房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地产”)、国创(湖
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科技”)、光谷地产股东国创高科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湖北国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创地产”)、 武汉国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苑置业”)签订
《房产置换协议》,公司以“国创·光谷上城”35,000 平方米房产与国创科技
持有的“国创未来研产中心”项目 36,555.61 平方米房产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设立项目公司(即光谷地产)进行合作建房。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
元,光谷地产项目完工后,各方保证公司能够分配到不少于 35,000 平方米房产。
公司不参与光谷地产的经营管理、收益及利润的分配,也不承担项目开发和光谷
地产的风险和亏损,只分配房产,不考虑房产的价格或者价值。具体内容详见
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06 号)。
根据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全部工程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完工。
因地方政府引进世界 500 强企业入驻,区域建设规划多次进行调整,导致光谷地
产项目三期建设工程相应建设设计多次变更,加之特殊因素影响,造成建设进展
严重滞后,光谷地产未能按期交房。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与光谷地产及其股东
国创集团、国创地产、国苑置业就上述合作建房事项签订《补充协议》,光谷地
产及其股东保证分配给公司的房产位于光谷地产“国创·光谷上城”项目三期
S1 楼,应分配给公司的房产由公司在 S1 楼 5 至 34 层中选定。光谷地产承诺将
最迟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交付房产。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8 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2021-16 号)。
公司拟于该房产建设的“道路材料研发中心”,涉及少量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和存放及少量沥青废气排放,且由于建设设计多次变更,导致该房产更靠近居民
商业区。考虑目前日益趋严的环保政策,事实上公司已难以在该处建设研发中心。
在前期该房产建设过程中,相关协议方并未将有关情况予以详细告知。公司了解
详细情况后,多次与协议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办法。
经协议各方多次协商,国创科技拟以“国创未来研产中心”项目的房产置换
光谷地产拟向公司交付的前述房产,公司同意接受国创科技以“国创未来研产中
心”项目的房产作为置换。
联董事高庆寿先生、王昕先生、郝立群女士、钱静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
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国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光谷地产、国创科技、国创地产和国苑置业为国
创集团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金额为 20000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 18 号高科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高庆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91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6107978G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出租;室内装修、管道和设备安装(不
含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物业管理、建筑物拆除服务(不含爆破工程服务)、
道路与土石方工程施工、商品房销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光谷地产总资产 93,555.90 万元,净资产 39,975.11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5,692.04 万元,净利润-722.31 万元(未
经审计)。
光谷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光谷地产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海外人才大楼 A 座 18 楼
法定代表人:高庆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B6236G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创科技总资产 1.8 亿元,净资产 1.8 亿元,收
入 0 元,净利润 0 元(未经审计)。
国创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创科技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农场新华集
法定代表人:高庆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154096385
经营范围:公路建设与经营管理,公路路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路
工程的施工;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机电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贸易;本企业所需原料进出口业务;本企业对外控股、
参股的企业股权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
截至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国创集团总资产 748,193.86 万元,总负债
计)。
国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7.7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 18 号高科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高庆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65476409L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创地产总资产 27,487.07 万元,净资产 19,939.71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78 万元(未经审计)。
国创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创地产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 18 号高科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利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683572214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苑置业总资产 1,200.10 万元,净资产 999.74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未经审计)。
国苑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苑置业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未发现上述关联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以光谷地产应交付的“国创·光谷上城”项目三期 S1
楼 35000 平方米房产与国创科技持有的“国创未来研产中心”项目 36,555.61
平方米房产进行置换。
国创科技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取得【工 DK(2019-04)08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作为“国创未来研产中心”建设开发项目土地。项目地处武汉新城中心片区,位
于东湖高新区未来城科技城未来一路以东,科技二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
积率为 1.55,建筑密度为 40.00%。国创科技独立开发“国创未来研产中心”项
目,目前该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创科技拟置换的房屋为:一栋 14 层办公
楼 25834.40 平方米,一栋 10 层生活性用房 10721.21 平方米,合计 36,555.61
平方米。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国创(湖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丁方 1: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 2:湖北国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丁方 3:武汉国苑置业有限公司
(丁方 1、丁方 2、丁方 3 合称为丁方)
鉴于:
三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即乙方)合作建房,甲方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
元。合资公司项目完工后,各方保证甲方能够分配到不少于 35,000 平方米房产。
甲方不参与项目及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参与合资公司的收益及利润的分配,
也不承担项目开发和合资公司的风险和亏损,只分配房产,不考虑房产的价格或
者价值。
参与乙方的经营也不享受分红,甲方上述出资不具有长期股权投资必备要件,其
本质应视作购房行为。因此甲方将持有乙方的股权转让给丁方 1,丁方 1 同意股
权转让之后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即对前述房产的分配权利。截止本协议签
订之日,乙方的股东为丁方。
技术开发区三环线以西、高新大道 456 号,项目名称为“国创·光谷上城”。根
据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前述房产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交
付。甲方拟于该房产建设的“道路材料研发中心”,涉及少量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和存放及少量沥青废气排放,且由于建设设计多次变更,导致该房产更靠近居民
商业区。考虑目前日益趋严的环保政策,事实上甲方已难以在该处建设研发中心。
因拟交付房产不符合甲方要求,因此甲方暂未收房。
向甲方交付的前述房产,甲方同意接受丙方该项目房产作为置换。为进一步明确
各方权利义务,各方就以下事项补充约定如下:
(一)关于拟置换的房产
作为“国创未来研产中心”建设开发项目土地。本项目地处武汉新城中心片区,
位于东湖高新区未来城科技城未来一路以东,科技二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
积率为 1.55,建筑密度为 40.00%。整个项目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用地
面积 39410.17 ㎡,总建筑面积为 65068.24 ㎡,计容建筑面积为 61666.93 ㎡。
丙方拟置换的房屋为:一栋 14 层办公楼 25834.40 ㎡,一栋 10 层生活性用房
项目竣工决算实际成本,另行协商补偿办法。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验室的房产不少于 20000 平方米,用于建设科技人员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房产
不少于 10000 平方米。
何一方或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项,该置换房产在转移至甲方前、或因转移至甲方前
的事宜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承担的,丙方应按照甲方要
求予以补偿。
理、收益及利润的分配,也不承担乙方、丙方的风险和亏损。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丙方承诺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前向甲方交付上述房屋。若丙方逾期交付,
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以甲方前期投入的 20,000 万
元为基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的 120%计算至房产全部交付完毕之日。同时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如
丙方不能按期交付约定房产,丙方及丙方的实际控股股东丁方 1 同意将丙方股权
按对等价值原则质押给甲方。
(四)乙方、丁方的权利义务
的房产进行置换,乙方不再向甲方交付原约定的“国创·光谷上城”相应房产。
丙方与乙方之间就置换房产的相应对价,由乙丙双方另行协商,与甲方无关,不
影响本协议效力。
付违约金,违约金以甲方前期投入的 20,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20%计算至本合同签
订之日。
责任,甲方有权向任意一方或多方主张全部或部分责任。
(五)其他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较低成本解决好公司的办公用房和研发用房,是公司的客观需求。“国创
未来研产中心”位于武汉新城中心片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为工业
区,有利于公司建设“研发中心”项目,有利于未来公司聚焦新材料业务,实施
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战略,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
持续经营能力。经多方权衡,公司同意本次房产置换事项。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与国创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
联交易 2482.70 万元(不含国创集团提供的无偿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房产置换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于
房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