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
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
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树华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女士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顾伟国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伟国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决策机构,并制定了执行
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同意
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执行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伟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9-85158888-8810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weiqiang.zheng@nrb.com.cn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4月19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晟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
同意聘任沈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
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霞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9-85158888-8810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sx@nrb.com.cn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简 历
金融与法学博士后。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
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1999 年至 2010 年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
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2010
年至 2018 年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首
席财务官。现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
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
院、清华大学 PE 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00,000股股份。除在公司控
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吴朝阳先生 1993
年进入常州滚针轴承厂工作,1994年9月至今在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产品开发部技术员、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销售与采购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
会委员;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
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朝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00,000股股份,通过常州信
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57,35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顾伟国先生1987年8月至2002年8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
作,历任投资研究所副处长、信贷一部综合处处长、监察室副主任、委托代理部
总经理、中间业务部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7年1月历任中国科技证券公司董事、
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9年3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会主
席、副总裁、总裁、董事、执委会主任;2011年2月至2019年3月历任中国银河国
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战
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曾发表多部著作荣获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国投资
学会二等奖,合作编写《投资信贷概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专业书籍并出
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伟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8月至2001年8月任职于联想集团审计部;2004年8月
至2006年8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主要担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化
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外居留权,现任深圳市南山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000 年11月至今在万商
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律师。2021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宏川
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国际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伟强先生2006年至2009年在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9年8月在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
年8月兼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9年8
月进入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
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光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至今担任福州互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0月至今担任网智天元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75,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张建钢先生 1995 年进入公司工作,
历任装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生
产与运营专委会主任;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
密锻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
津天海同步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2022年6
月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0
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
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01,000股股份,通过常州信
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91,122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翁钧先生1990年至2008年在(中外合资)武汉汽车同步
器齿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员、技术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进入
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
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70,4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久居留权。2005年至2008年任常州光洋轴承有限公司外贸部长;2008年至2011
年任佳卓(常州)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兴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52,5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永久居留权。沈亚军先生2008年至2011年在上海东洋电装有限公司任销售科长;
任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销售管理工作;2021年11月至今担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光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亚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75,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永久居留权。陈晟宏先生2008年6月至2022年8月4日在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
公司工作,历任材料会计、主办会计;2018年5月至2022年8月4日在子公司常州
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4日兼任扬州光
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常州智展实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世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晟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女士2007年进入公司工作,曾担任公司董事、行政部秘书主管、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80,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