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3-012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2 楼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召集和
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张桂森以通讯
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对 2022 年度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
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3 年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顾鸣杰先生、黄海燕先生、周小凤女士(已离任)、
张桂森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报告中公司管理层对
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公 司 2022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也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鉴证报告、独立意见、核查意见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
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2 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
安全和完整。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也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报告、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及《公司
(http://www.cninfo.com.cn)同步披露。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 2022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力盛云动
(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3-010)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同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 2023 年第一季
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
号:2023-011)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9 票。全体董事均为关联
董事,此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董事余星宇先生、
顾晓江先生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 2022 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承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于同日
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
公司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为 3,000 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数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
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交易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董事余星宇先生同
时担任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于同日
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实
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
格。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
期限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指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此次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
次修订《公司章程》条款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修订<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同意公司拟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