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
已提前收悉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会议资料,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
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
项审计工作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第五次
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