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13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财会〔2021〕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会〔2022〕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
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
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政策对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