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证券之星 2023-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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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关于投资设立氢能项目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与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氢能项目合资公司,是基于各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有助于为公司未
来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投资各方按照持股比
例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仲       张兰丁         何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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