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35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
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21)
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理財產品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 2022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1 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2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2 年 6 月 24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閑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
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
則,使用自有閑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
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現將進展情況
公告如下:
茲提述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據此向太平洋
資產(作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進一步詳情已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太平洋資產理
財協議列表」一節中列示。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2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期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非全
資附屬公司空調營銷公司、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以認
購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1,36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560,916,988 港註 1)
。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
每份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
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
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但低於
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 2022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1 年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2 年 3 月
,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則,使
用自有閒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
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現將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2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期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非全資
附屬公司空調營銷公司、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以認購太
平洋資產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1,36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560,916,988 港元註 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認購的該等太平洋資
產理財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1) 認 購 日期 : 2022 年 7 月 20 日
(2) 產 品 名稱 : 太 平 洋卓越純債九號產 品
(3) 參 與 方: (i) 太平洋資產作為產品管理人
(ii) 本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 作出一 切合理 查詢 後所深 知、盡 悉及確 信 , 太平洋資產及 其最終 實益擁 有人
均為獨立於 本公司及 其 關連 人士的 第三方 。
(4) 產 品 類型 : 非 保本浮動收益 型
(5) 產 品 風險 評級: 該 產品 預期風險 低於混合類產品和權益類產品
(6) 認 購 本金 金額: 人民幣 5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581,780,948 港元 註 2)
(7) 認 購 貨 幣: 人民幣
(8) 投 資 期 : 本 產品的 每個 交 易日 都 是申購 和贖回開 放日, 因此 本 產品的 投資期 以 認購 方 的贖 回時
間為准。
(9) 預 期 年化收益率 : 本次認購 的 太平 洋資產 理財產 品 的表現 將隨市 場波動 ,具有 不確定 性。 它 將按 本 次認
購的 太平洋資產 理財產 品在 估值 日的 產品 淨值進行 估 值。
(10) 產 品 投資 範圍: 本次認購 的 太平 洋資產 理財產 品 投資於 債權類 資產 , 主要包 括現金 、 貨幣 市場基 金、
銀行活期 存款、 銀行通 知存款 、大額可 轉讓存 單、政 府債 券 、准政 府債券 、逆回 購協
議、同業存單、銀行 定期存 款、銀行協議 存款、同業存款、中期票據、短期 融資券(含
超 短期融資券) 、 金融 企業(公 司)債券、非金融企業 (公司)債券、債券型 基金。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和收益將在提交贖回申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 轉至認購方 賬戶 。
付:
(12) 提 前 終 止權: 認購者 無權提前終 止2022第 3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協議 。
有下列 情形 之一的 , 2022第 3份 太平 洋資產 理財協 議 應當終止 : (i)產品資產清算 完 畢 ;
(ii)太平洋資產和 產品 託管人 書面協商一 致決定終止的 ; (iii)2022第3份 太 平 洋資產 理財
協議 約定的其他情形 ; 或(iv)相關法 律法規 和中國銀保 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
(1) 認 購 日期 : 2023 年 3 月 16 日
(2) 產 品 名稱 : 太 平 洋穩健 寶貨幣 市場 產品
(3) 參 與 方: (i) 太平洋資產作為產品管理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 作出一 切合理 查詢 後所深 知、盡 悉及確 信 , 太平洋資產及 其最終 實益擁 有人
均為獨立於 本公司及其 關連人士的 第三方 。
(4) 產 品 類型 : 固定 收益類 -貨幣 市場 類
(5) 產 品 風險 評級: 該 產品 預期風險 低 於混合類產品和權益類產品
(6) 認 購 本金 金額: 人民幣 150,000,000 元(相當於 約 170,247,540 港元 註 3)
(7) 認 購 貨 幣: 人民幣
(8) 投 資 期 : 本 產品的 每個 交 易日 都 是申購 和贖回開 放日, 因此 本 產品的 投資期 以 認購 方 的贖 回時
間為准。
(9) 預 期 年化收益率 : 業績 比較 基準 為 人民幣 活期 存款 基準 利率( 稅後)
(10) 產 品 投資 範圍: 本次認購 的 太平 洋資產 理財產 品 的 投 資 範 圍 為 具有 良好 流 動性 的 金融 工 具, 包 括: (i)
現金 ;(ii)期限 在 1 年 以內( 含 1 年) 的 銀行 存款、 債券 回購、 中央 銀行 票據 、 同 業 存
單; (iii)剩餘 期限 在 397 天以內( 含 397 天 )的 債券、 在 銀行 間 市場 和 證券 交易所 市場
發行 的資產 支持 證券; 或(iv)銀保 監會、 中國 人民 銀行 認可 的 其他 具 有 良好 流動 性 的貨
幣 市場 工具。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和收益將在提交贖回申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 轉至認購方 賬戶 。
付:
(12) 提 前 終 止權: 認購者 無權提前終 止2023第 1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協 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2023第 1份 太平 洋資產 理財協 議 應當終止 : (i)產品 存續 期限 屆 滿 ;
(ii)太平洋資產和 產品 託管人 書面協商一 致決定終止的 ; (iii)2023第1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
協議 約定的其他情 形; 或(iv)法律 、 行政 法規和中國銀保 監會規定的其 他情況 。
(1) 認 購 日期 : 2023 年 3 月 16 日
(2) 產 品 名稱 : 太 平 洋穩健 寶貨幣 市場 產品
(3) 參 與 方: (i) 太平洋資產作為產品管理人
(ii) 空調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 作出一 切合理 查詢 後所深 知、 盡 悉 及確 信 , 太平洋資產及 其最終 實益擁 有人
均為獨立於 本公司及其 關連人士的 第三方 。
(4) 產 品 類型 : 固定 收益類 -貨幣 市場 類
(5) 產 品 風險 評級: 該 產品 預期風險 低於混合類產品和權益類產品
(6) 認 購 本金 金額: 人民幣 250,000,000 元(相當於約 283,745,900 港元 註 3)
(7) 認 購 貨 幣: 人民幣
(8) 投 資 期 : 本 產品的 每個 交 易日 都 是申購 和贖回開 放日, 因此 本 產品的 投資期 以 認購 方 的贖 回時
間為准。
(9) 預 期 年化收益率 : 業績 比較 基準 為 人民幣 活期 存款 基準 利率( 稅後)
(10) 產 品 投資 範圍: 本次認購 的 太平 洋資產 理財產 品 的 投 資 範 圍 為 具有 良好 流 動性 的 金融 工 具, 包 括: (i)
現金 ;(ii)期限 在 1 年 以內( 含 1 年) 的 銀行 存款、 債券 回購 、 中央 銀行 票據、 同 業 存
單; (iii)剩 餘 期限 在 397 天以內( 含 397 天 )的 債券、 在 銀行 間 市 場 和 證券 交易所 市場
發行 的資產 支持 證券; 或(iv)銀保 監會、 中國 人民 銀行 認可 的 其他 具 有 良好 流動 性 的貨
幣 市場 工具。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和收益將在提交贖回申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 轉至認購方 賬戶 。
付:
(12) 提 前 終 止權: 認購者 無權提前終 止2023第 2份 太 平 洋 資產 理財協議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2023第 2份 太平 洋資產 理財協 議 應當終止 : (i)產品 存續 期限 屆 滿 ;
(ii)太平洋資產和 產品 託管人 書面協商一 致決定終止的 ; (iii)2023第2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
協議 約定的 其他情 形; 或(iv)法律 、 行政 法規和中國銀 保 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
(1) 認 購 日期 : 2023 年 3 月 17 日
(2) 產 品 名稱 : 太 平 洋穩健 寶貨幣 市場 產品
(3) 參 與 方: (i) 太平洋資產作為產品管理人
(ii) 空調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 作出一 切 合理 查詢 後 所深 知、盡 悉及確 信 , 太平洋資產及 其最終 實益擁 有人
均為獨立於 本公司及其 關連人士的 第三方 。
(4) 產 品 類型 : 固定 收益類 -貨幣 市場 類
(5) 產 品 風險 評級: 該 產品 預期風險 低於混合類 產品和權益 類 產品
(6) 認 購 本金 金額: 人民幣 10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13,676,409 港元 註 4)
(7) 認 購 貨 幣: 人民幣
(8) 投 資 期 : 本 產品的 每個 交 易日 都 是申購 和贖回開 放日, 因此 本 產品的 投資期 以 認購 方 的贖 回時
間為准。
(9) 預 期 年化收益率 : 業績 比較 基準 為 人民幣 活期 存款 基準 利 率 ( 稅後 )
(10) 產 品 投資 範圍: 本次認購 的 太平 洋資產 理財產 品 的 投 資 範 圍 為 具有 良好 流 動性 的 金融 工 具, 包 括: (i)
現金 ;(ii)期限 在 1 年 以內( 含 1 年) 的 銀行 存款、 債券 回購、 中央 銀行 票據、 同 業 存
單 ; (iii)剩餘 期限 在 397 天以內( 含 397 天 )的 債券 、 在 銀行 間 市場 和 證券 交易所 市場
發行 的資產 支持 證券; 或(iv)銀保 監會、 中國 人民 銀行 認可 的 其他 具 有 良好 流動 性 的貨
幣 市場 工具。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和收益將在提交贖回申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 轉至認購方 賬戶 。
付:
(12) 提 前 終 止權: 認購者 無權提前終 止2023第 3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協議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2023第 3份 太平 洋資產 理財協 議 應當終止 : (i)產品 存續 期限 屆 滿 ;
(ii)太平洋資產和 產品 託管人 書面協商一 致決定終止 的 ; (iii)2023第3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
協議 約定的其他情形 ; 或(iv)法律 、 行政 法規和中國銀保 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
(1) 認 購 日期 : 2023 年 4 月 17 日
(2) 產 品 名稱 : 太 平 洋穩健 寶貨幣 市場 產品
(3) 參 與 方: (i) 太平洋資產作為產品管理人
(ii) 空調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 董 事經 作出 一 切合理 查詢 後所深 知、盡 悉及確 信 , 太平洋資產及 其最終 實益擁 有人
均為獨立於 本公司及其 關連人士的 第三方 。
(4) 產 品 類型 : 固定 收益類 -貨幣 市場 類
(5) 產 品 風險 評級: 該 產品 預期 風險 低於混合 類產品和 權益類產品
(6) 認 購 本金 金額: 人民幣 210,000,000 元(相當於約 240,021,945 港元 註 5)
(7) 認 購 貨 幣: 人民幣
(8) 投 資 期 : 本 產品的 每個 交 易日 都 是申購 和贖回開 放日, 因此 本 產品的 投資期 以 認購 方 的贖 回時
間為准。
(9) 預 期 年化收益率 : 業績 比較 基準 為 人民幣 活期 存款 基準 利率( 稅後)
(10) 產 品 投資 範圍: 本次認購 的 太平 洋資產 理財產 品 的 投 資 範 圍 為 具有 良好 流 動性 的 金融 工 具, 包 括: (i)
現金 ;(ii)期限 在 1 年 以內( 含 1 年) 的 銀行 存款、 債券 回購、 中央 銀行 票據、 同 業 存
單; (iii)剩餘 期限 在 397 天以內(含 397 天 )的 債券、 在 銀行 間 市場 和 證券 交易所 市場
發行 的資產 支持 證券; 或(iv)銀保 監會、 中國 人民 銀行 認可 的 其他 具 有 良好 流動 性 的貨
幣 市場 工具。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和收益將在提交贖回申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 轉至認購方 賬戶 。
付:
(12) 提 前 終 止權: 認購者 無權 提前終 止2023第 4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協議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2023第 4份 太平 洋資產 理財協 議 應當終止 : (i)產品 存續 期限 屆 滿 ;
(ii)太平洋資產和 產品 託管人 書面協商一 致決定終止的 ; (iii)2023第4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
協議 約定的其他情 形; 或(iv)法律 、 行政 法規和中國銀保 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
(1) 認 購 日期 : 2023 年 4 月 17 日
(2) 產 品 名稱 : 太 平 洋穩健 寶貨幣 市場 產品
(3) 參 與 方: (i) 太平洋資產作為產品管理人
(ii) 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 作出一 切合理 查詢 後所深 知、盡 悉及確 信 , 太平洋資產及 其最終 實益擁 有人
均為獨立於 本公司及其 關連人士的 第三方 。
(4) 產 品 類型 : 固定 收益類 -貨幣 市場 類
(5) 產 品 風險 評級: 該 產品 預期風險 低於混合類產品和權益類產品
註5
(6) 認 購 本金 金額: 人民幣 15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71,444,246 港元 )
(7) 認 購 貨 幣: 人民幣
(8) 投 資 期 : 本 產品的 每個 交 易日 都 是申購 和贖回開 放日, 因此 本 產品的 投資期 以 認購 方 的贖 回時
間為准。
(9) 預 期 年化收益率 : 業績 比較 基 準為 人民幣 活期 存款 基準 利率( 稅後)
(10) 產 品 投資 範圍: 本次認購 的 太平 洋資產 理財產 品 的 投 資 範 圍 為 具有 良好 流 動性 的 金融 工 具, 包 括: (i)
現金 ;(ii)期限 在 1 年 以內( 含 1 年) 的 銀行 存款 、 債券 回購、 中央 銀行 票據、 同 業 存
單; (iii)剩餘 期限 在 397 天以內( 含 397 天 )的 債券、 在 銀行 間 市場 和 證券 交易所 市場
發行 的資產 支持 證券; 或(iv)銀保 監會、 中國 人民 銀行 認可 的 其他 具 有 良好 流動 性 的貨
幣 市場 工具。
(11) 到 期 本 金 收 益 兌 本金和收益將在提交贖回申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 轉至認購方 賬戶 。
付:
(12) 提 前 終 止權: 認購者 無權提前終 止2023第 5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協議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2023第 5份 太平 洋資產 理財協 議 應當終止 : (i)產品 存續 期限 屆 滿 ;
(ii)太平洋資產和 產品 託管人 書面協商一 致決 定終止的 ; (iii)2023第5份 太平洋資產 理財
協議 約定的其他情形 ; 或(iv)法律 、 行政 法規和中國銀保 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
認購之理由及益處
本公司認購理財產品的審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託理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認購該等太
平洋資產理財產品的款項來自本集團的自有閒置資金,將該等閒置資金用於委託理財有利於
提升本集團自有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會對本集團的日常運作及主要業務發展以及本
公司的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有不良影響。
董事會認為認購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
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項下之涵義
每份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
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
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但低於
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有關本公司、空調營銷公司、冰箱營銷公司及太平洋資產的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冰箱、家用空調、中央空調、冷櫃、洗衣機、廚房電器等電器
產品以及汽車空調壓縮機及綜合熱管理系統的研發、製造和營銷業務。
空調營銷公司
空調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它主要從事製冷、空調設備銷售;家
用電器銷售;家用電器安裝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推廣;
日用電器修理。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電冰箱、冷櫃、洗衣機、生
活電器等家用電器產品的銷售及其售後服務、技術服務。
太平洋資產
太平洋資產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
會監管,由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2601)及上海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1601)。太平洋資產主
要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該等太平洋資產協議列表
協議名稱 協議日期/公告日期 認購方 認購的理財產品
冰箱營銷公司
洋資產理財協議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告) 洋資產理財產品
冰箱營銷公司
洋資產理財協議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告) 洋資產理財產品
冰箱營銷公司
洋資產理財協議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告) 洋資產理財產品
冰箱營銷公司
洋資產理財協議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告) 洋資產理財產品
本公司
洋資產理財協議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告) 洋資產理財產品
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不包括 2022 第 3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2023 第 1 項太平洋資
產理財產品、2023 第 2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2023 第 3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2023 第 4
項 太 平 洋 資 產理 財 產 品 及 2023 第 5 項 太 平 洋 資 產理 財產 品 ) 總 認 購金 額 為 人 民 幣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定義如下:
「2022 第 3 份太平洋資產 指 本公司與太平洋資產於 2022 年 7 月 20 日就認購 2022 第 3
理財協議」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2 第 3 項太平洋資產 指 根據 2022 第 3 份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3 第 1 份太平洋資產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太平洋資產於 2023 年 3 月 16 日就認購
理財協議」 2023 第 1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3 第 1 項太平洋資產 指 根據 2023 第 1 份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3 第 2 份太平洋資產 指 空調營銷公司與太平洋資產於 2023 年 3 月 16 日就認購
理財協議」 2023 第 2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3 第 2 項太平洋資產 指 根據 2023 第 2 份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3 第 3 份太平洋資產 指 空調營銷公司與太平洋資產於 2023 年 3 月 17 日就認購
理財協議」 2023 第 3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3 第 3 項太平洋資產 指 根據 2023 第 3 份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3 第 4 份太平洋資產 指 空調營銷公司與太平洋資產於 2023 年 4 月 17 日就認購
理財協議」 2023 第 4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3 第 4 項太平洋資產 指 根據 2023 第 4 份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3 第 5 份太平洋資產 指 冰箱營銷公司與太平洋資產於 2023 年 4 月 17 日就認購
理財協議」 2023 第 5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3 第 5 項太平洋資產 指 根據 2023 第 5 份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
理財產品」 品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空調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屬公司青島海信空調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交所」 指 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
「上市規則」 指 香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太平洋資產」 指 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
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由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
「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 指 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太平洋資產協議列表」一節中列
示的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2022 第 3 份太平洋資產理財協
議、2023 第 1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2023 第 2 項太平洋
資產理財協議、2023 第 3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2023
第 4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及 2023 第 5 項太平洋資產理財
協議;
「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 指 根據該等太平洋資產理財協議所認購的理財產品;
產品」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冰箱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附屬公司廣東海信冰箱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交易日」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及
「%」 指 百分比。
註:
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
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承董事會命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代慧忠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2023 年 4 月 17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代慧忠先生、賈少謙先生、夏章抓先生及高玉玲女士;
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鐘耕深先生、張世杰先生及李志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