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
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
将本人2022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际参加10次,全年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参加6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
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
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2年3月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
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 2022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
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四)2022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
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
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并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
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龙星化工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的独 立意见 。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行使优化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
司实现“公平、分享、市场、效率”的薪酬管理目标。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聘程序。仔细了解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
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
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
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
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
规范。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
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馨子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
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
将本人2022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次数10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际参加次数6次。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
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
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2年3月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
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 2022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
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四)2022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
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
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并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
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龙星化工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的独 立意见 。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的调查和
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通过电话沟通等途
径,行使优化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司实现“公平、分
享、市场、效率”的薪酬管理目标。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
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
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
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
规范。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
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涌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大家好!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
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
将本人2022年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际参加10次,全年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参加6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
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
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2年3月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
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 2022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
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四)2022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
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
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并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
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上,发
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龙星化工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仔细了解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会计师、
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
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做详细的调
查和了解,认真履行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行使优化公司
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推动公司实现“公平、分享、市场、效率”的
薪酬管理目标。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
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
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
规范。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
谢!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阎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