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
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符合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要求,可以更好
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该规划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相关材料,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向控
股股东孙清焕先生申请不超过 8 亿元借款额度,借款的利率与孙清焕先生的融资
贷款利率相同,且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 5.8%。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实际放款
之日起算),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该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根本利益,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木林森股份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米哲        叶蕾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木林森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