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3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
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05号”文《关
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
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万股,并于2023年3
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112号”《验资报告》,本次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由 60,000.00 万 元 变 更 为
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
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等事项发生了变化,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新
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相关内容,并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因新增条款或删减条款导致《公司章程》条款编号、文中引用条
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将同步更新,对应条款内容无实质性变化的,不在
下列修订对比情况中列示,其他未涉及修订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
变。《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
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 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新
司。公司由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 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
司、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新疆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 代码:91650000731825217N。
设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 3 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经中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于 币普通股 A 股 20,000 万股,于 2023 年 3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所上市。
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80,000.00 万元。
第 7 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 12 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托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强企兴
地质矿产开发主业,拓展相关产业及 疆,实业报国。依托矿产资源开发主业,
其延伸产业,立足新疆,开拓周边, 立足新疆、面向全国,拓展相关产业及其
积极参与新疆开发建设和全方位对 延伸产业链,促进资源优势转换为发展优
外开放,利用优质资产的组合配置, 势,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
发挥资产总和效益,为实现优势资源 展。
转换战略和促进新疆区域经济发展
做出贡献。
第 19 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8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均为人民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均为人民币
币普通股。 普通股。
第 41 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为(包括但不限于),须经股东大会 (包括但不限于),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审议通过: 过: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对象提供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方提供的担保。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的其他担保。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担
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项担保事
项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
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除上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事项,其他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 82 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 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程序为: 况。
(1)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计持有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 为:
会提出非职工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 (一)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
选人的提案。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持有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
或合计持有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 职工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
(2)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人的提案。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 106 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
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
董事 4 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 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
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 长 1 名,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过半数
担任,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 选举产生或罢免。
罢免。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
第 107 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 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 169 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报》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 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披露信息的媒体。 《 》媒体中至少一家报刊和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公司公
告和信息披露的媒体。
公司在其它公共传媒上披露的信息不
得先于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不得以新闻或
答记者问等其它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 173 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
相应的分割。 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公司
第 187 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 第一百八十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新疆宝地矿业股 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 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
委)和中国共产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 立中国共产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照自治区党
公司纪委)。 委管理的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 188 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
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 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党组织批 复设置,并按照《党章》 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
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党委书 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
记由董事长担任。坚持和完善“双向 组织相同。党组织成员的任免,由批准设
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人员管理 体 立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决定。公司党组织
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 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 5 至 9 人,设党委书
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 理层, 记 1 人、必要时设立党委副书记 2 人或者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 1 人。
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 定和程序进
入党委。
第 189 条 公司党委设党群工作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
部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
委等群众 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检 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
监察室作为工作部门。 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
第 190 条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 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构,配备相应的党务工作人员,党组 主要职责是:
织机构设 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提高
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 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
入公 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防范政治风险,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
第 191 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 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
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
发挥把方 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 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
用。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履行以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
下工 作职责: 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 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
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组 领导;
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2)发挥政治 (二)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
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
作;
(3)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4)研 建立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
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 策部署的跟进督办制度, 保证党中央、自
自身建设,领导思想 政治工作、精 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
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 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
织;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 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用人中担负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公司 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 (三)制定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
见建议;参与企业重大 问题决策, 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研究讨论公司重大
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 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
营管理事项 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行使职权;
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讨论审 (四)坚持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
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6)担负 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 字”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思想政 标准,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
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支持 (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7)履行党 任,领导、支持纪检监 察机构履行监督执
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 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监督责任; (8)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委决定的事项。 (六)加强公司党的作风建设,严格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
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坚决反对“四风”
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
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
改革发展;
(八)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
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统一战线工作,
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
组织。
第 192 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一百九十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 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
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对于公司重大事 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 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排 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及其他重大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
经营管理事项,应当先经党委研究 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事
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审议决 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
定。公司党委通过制定议事规 则等 记。可以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
工作制度,明确党委议事的原则、范 记,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
围、组织、执行和监督,形成党组织 任职。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支持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行使职
权。
第 193 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
括:(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
规;(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委加
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研究、部署 纪检监察工作;(4)贯
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
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5)经常
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
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6)对党员领导
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7)按职责
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
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
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8)受理党员的
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9)研
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第 194 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
设立各级工会组织,在公司党委领导
下开展工会工作。依法落实职代会的
审 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
民主选举和民主评议等相关职权,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
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劳动关系 和谐
稳定发展。公司应当为各级工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设工会
主席一名,工会主席由职工代表大会
或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 195 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设立各级
共青团组织,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
共青团工作,组织广大青年员工积极
参与公司改革发展,引导青年坚定理
想信念,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公司应
当为各级共青团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的条件。
新增 第二百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
第 205 条 本章程自自中国证监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自经公司股东
会核准本次公开发行且公司本次公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
起,原章程自动失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
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
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