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7 日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471,201,71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90.0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68,324,71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9.50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877,00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549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152,21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75,21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5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877,008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99%。
律师的出席或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的议案》
其中提案 2、提案 5、提案 6、提案 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 2、提案 3、提案 4、提案 16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时提案 3 的通过是以提案 2 通过为前提条件。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提案 东大会有效表 东大会有效表 东大会有效表 提案是否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编码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通过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其中,提案 2、提案 3、提案 4、提案 16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针对提案 7,关联股东凌斌、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视界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李宇彬、凌峰、深圳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视野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视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吴
远回避表决。
(四)部分提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提案 2、提案 5、提案 6、提案 7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提案 2、提案 5、提案 6、提案 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 东大会的中小 东大会的中小
提案
同意(股) 投资者有效表 反对(股) 投资者有效表 弃权(股) 投资者有效表
编码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也符合现行《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
成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