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 igem a C p as (S p ecial G en eral P art n ers h ip )
希会其字(2023)0074 号
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
后附的《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核查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
具专项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
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
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