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
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志聪、辛然、孙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