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 igem a C p as (S p ecial G en eral P art n ers h ip )
希会其字(2023) 0075 号
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
贵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收入扣除表,提
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收
入扣除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收入扣除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收入扣除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营业收入
扣除后金额的真实情况。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
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附: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 目 本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9,599.48 56,065.4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813.69 4,624.4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58% 8.2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
外的收入。
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
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劳务收入及其他临 劳务收入及其他临
时性收入 时性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813.69 2,488.8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项产生的收入。
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小计 - - 2,135.56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7,785.79 51,441.02
单位负责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