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
    现场参会       26     944,552,738         39.5186
    网络参会       42     96,957,961          4.0566
      合计       68    1,041,510,699        43.5752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7,268,3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247%。
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33,263,919 股 , 占出 席 会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99.2082%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021,547 股, 占出席 会议的 中小 股东所 持股 份的 93.5202 %;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1%。
   提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和奔流先生、许冉女士、吴彭森先生、
申庆飞先生、陈建立先生、王旭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40,264,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同意股份数:1,040,214,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040,214,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022,78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040,214,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040,53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6,022,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25,972,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25,972,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08,545,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25,972,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同意股份数:126,288,8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提案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
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邱冠周先生、梁丽娟女士、李力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38,780,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041,235,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040,910,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4,538,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26,993,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26,668,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非独立董事和奔流先生、许冉女士、吴彭森先生、申庆飞先生、陈建立先生、
王旭东先生与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梁丽娟女士、李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
   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提案 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张海涛先生、杜伟立先生为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40,768,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036,921,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6,52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122,678,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张海涛先生、杜伟立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平先
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潘沁圣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
                     -5-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佰集团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