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提案权的起止时间
股权登记日后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止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孙琦
铼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9日
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琦铼,未持
有公司股份。征集人简历如下:
孙琦铼,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硕士和博士学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
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资格。历任
临沂市审计局科员,山东新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悟开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山东大乘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山东
大乘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人,青岛得懿家族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国开商学院(海南)有限公司监事,霍特技术咨询(临沂)
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星蓝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
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第
一会议室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孙琦铼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孙琦铼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优化薪酬与考核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
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
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适用征集投票权)
(二)征集期限:应当说明征集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
股权登记日后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止。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
简称授权委托书)。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应在
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中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
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
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
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
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的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山东
省临沂市沂水县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王祥宁
联系电话:0539-7373381
邮编:2764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
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指定地点;
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
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
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按
照以下办法处理:
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
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
的授权委托;
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
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
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
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
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孙琦铼
附件: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
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提案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
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
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玻纤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琦铼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
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
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
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