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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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公司合并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494.65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
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5.51 万元,加上 2022 年年初未分配的利
润 79,250.42 万元,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4,719.56
万元;2022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255.07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5.51
万元,加上 2022 年年初未分配的利润 100,153.10 万元,截至 2022 年末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118,382.66 万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若以公司现有股本 794,242,8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约 4,765.46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
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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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2020
年、2021 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
利润的 30%,主要原因:2020 年,公司投资建设英威腾苏州产业园二期研发办
公项目;2021 年,公司产业基地建设,保障长沙子公司的正常运营等,均为公
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在建、筹建项目及其他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
所致。
仍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因此,在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
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兼顾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
会研究决定拟定了 2022 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入、项目实施建设及日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
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
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
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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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相关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
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
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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