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
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议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并与公司
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比
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是有
效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实际工作需要。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二、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三、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
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利于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
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
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公司生产经营过程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中使用外币结
算产生的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
汇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是
可行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将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
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
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将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
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和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于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规定。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 2022 年经营业
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
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董向阳、徐如良、刘红灿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汇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