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
度、规范,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
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
全和完整。
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
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控制制度执行,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
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成员签字:
陈力 马冬梅 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