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数量为 1,2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9550%。
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4 月 19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海
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610 号)批复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 1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49,125 股,发行价格为 32.00 元
/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599,972,000.00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76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
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亚
先生认购的新增股份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新
增股份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3,355,040
股增加至 122,104,165 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8,790,226 股,发行价格为 33.56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
币 294,999,984.56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3)0100006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对象认购的新增股份限售期为股票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2,104,165 股增加至 130,894,391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30,894,391 股,其中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1625%。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情形。
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陈亚现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1,250,000 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12,500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除限售后可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 312,500 股,占总股本的 0.2387%。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份数量(股)
陈亚作为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份数量为 312,500 股。
合计 8,600,000 1,250,000 -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8,072,250 6.1670 937,500 9,009,750 6.8832
首发后限售股 10,040,226 7.6705 -1,250,000 8,790,226 6.7155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30,894,391 100.0000 - 130,894,391 100.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