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 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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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
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 2022 年度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下简称“华荣实业”)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0 元。
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余额0元。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切实执行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要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中
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所需。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孙可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宏女士、傅申特先
生、姚虎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责的要求,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
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强、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择机理财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七、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
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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