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04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司会议室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5,72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5,72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330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1,0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7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85,7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85,7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85,7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85,7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5,7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5,7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7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行使要求实际控制人购买湖南金富部分资产的
权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与会股东陈金培、陈婉如、叶树华、东莞倍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莞金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 182,665,800 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侯其锋、骆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