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资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
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
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既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
原则,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转让合伙企业权益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及优质资产,符合公司的长期战
略规划。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及其有关规定,该交易协议按照主体平等、自愿原则订立,定价公允、付款安排
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转让合伙企业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佐林 张永冀 高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