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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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
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
定的权限和程序召开监事会,2022 年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三名监事会成
员均全部出席。同时监事会成员出席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3 次临时股东大
会,部分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8 次,有效履行了监事会工作职责。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单〉的议案》。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运作及经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有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
   ,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阅了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费用的支出合理,各项计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制度
健全、管理完善,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国家
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监事会同意其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进一步改善了内部控制治理环境、增强了内部控制治
理能力,提升了内部控制治理效率;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确保了内部控
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
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保证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到位,公平地
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公开、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有效避免和
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2022 年,公司未发生此类违规事件。
  (五)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实
施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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