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
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
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
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
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
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
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内部控制总
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