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明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即
不超过 1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18%)。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
披露。
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徐明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公
司于近日收到徐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根据《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徐明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9,000 0.6750%
徐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750 0.16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4,250 0.5062%
三、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继续
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
持,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徐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