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3-01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束龙胜先
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接到束龙胜先生的通知,其减持预披露计划的时间已
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
一、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7,146,662 7.72 46,206,662 6.24
束龙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86,666 1.93 3,346,666 0.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859,996 5.79 42,859,996 5.79
二、其他相关说明
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