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张瑞)
作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地行
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相关会议并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来,公司共召开三次董事会和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参加了三次董事
会和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对2022年度履职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进行了仔细地审阅,并通过现场参加会议、咨询、电话沟通等
方式尽量多了解所审议议案的有关资料。在会议期间,认真地听取其
他董事的观点,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参与讨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
议和表决。2022年本人对董事会召开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对公司任何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勉尽责,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
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
度,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如下:
人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担保情况、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事项都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人对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对关于向公
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责,积极参与指导和监
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部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在定期召开的
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认真阅读并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相
关报告,对相关意见进行阐述;并对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及内控规范提
出了建议,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
规范性。
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并督促公司需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
司,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及通过电话等方
式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
司规范运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督促公司
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
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
用财务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
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谢谢!
(以下无正文,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瑞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瑞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