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盐津铺子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学武、兰波、杨林广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王红艳: 刘灿辉:
张 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