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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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盐津铺子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
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红艳: 刘灿辉:
张 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