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南华英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2020 年度内
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专审字(2021)
第 01360007 号)。公司董事会就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
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
定对《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
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
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
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情况,今后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持续关
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