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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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 2023-01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
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
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62,82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变更为人民币 466,795,809 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
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56686627
 传真:0571-56686777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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