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
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事宜的议案》等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具体为:
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
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事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除授权相关事宜中第 4、
其余授权有效期为十二个月(相关授权条款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
起计算,即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722 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
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
保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
授权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24 年 5 月
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系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
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事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保证合法、高效地完
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延长公司向不持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
期,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
具体事宜有效期,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