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3-04-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14: 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207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致开幕词;
  (二) 选举宣布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三)审议下列议案:
    易的议案》;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五)股东审议表决;
  (六)清点表决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致闭幕词。
议案一: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
务,主要包括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
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
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每日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协议有效
期为 3 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旭荣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1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 18 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
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
方信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596,198.64 万元,净资产
   财务公司业务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控有效,经营状况良好,具备
履约能力。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收费
   (1)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不低
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
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1)甲方现时向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
    (2)甲方现时免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
情况下,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甲方在此向乙方承
诺,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的收费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2)原则上不高于商业银行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市场平均手
续费。
    (四)交易限额
人民币 150 亿元。乙方应将其控股子公司的清单提供给甲方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
知甲方。
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合计每日余额不高
于人民币 200 亿元。乙方应将其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贷款额度提供给甲方备案,
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服务收费”原则协商确定。
    (五)风险控制
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
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质、业务的合法合规情况以及其他乙方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所必需的材料。
(贷)款期末余额以及其他乙方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所必需的材料。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
高资金运用效益,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
司独立性。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贷款余额 58.73 亿元。
亿元,日均贷款余额约 75.73 亿元。
  以上议案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议案二: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财资)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境外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
与融实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融实财资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
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境外资金自动归集服务、境外资金结算服务、融资与财税
顾问服务,以及中国香港有关合资格财资中心制度规定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在协
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融实财资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每日最高
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3 年。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 2023 年在融实
财资的日均存款余额预计不超过等值 1 亿美元,借款预计不超过等值 8 亿美元。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与融实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与融实财资属于同一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融实财资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融实财资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资金自动归集及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宏琴
   实收资本:5,0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20 日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19 号环球大厦 17 楼 1701 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税和融资顾问及相关咨询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其他财资业务。
   融实财资 2021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884,336.45 万元,净资产
   融实财资 2022 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901,230.79 万元,净资产
   融实财资业务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控有效,经营状况良好,具备
履约能力。经查询,融实财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收费
  服务免费且支付存款利息。甲方吸收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存款的利率,
应不低于商业银行向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平均
利率;且甲方吸收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甲方吸收其
他国投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乙方海外投资控股企业从甲方取得的借款资金利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原则上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对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就同一事项提供的同等
条件的贷款的利率。
  甲方向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资金自动归集服务无手续费。
  甲方向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无手续费。
  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中国香港有关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且(2)不高于金融机构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甲方向国投集团
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
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新服
务”)。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的收费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香港有关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
  (2)应不高于金融机构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甲方向国投
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值人民币 50 亿元。乙方应将其控股企业的清单提供给甲方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
知甲方。
利息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等值人民币 150 亿元。乙方应将其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
贷款额度(如有)提供给甲方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风险控制
备案、登记)及相关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符
合包括中国香港在内的相关法域的法律法规,真实、合法、有效。
符合中国香港有关监管部门以及其他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贷)款期末余额以及其他乙方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所必需的材料。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融实财资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
高资金运用效益,扩大业务规模。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
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日均贷款余额约为 8.84 亿美元。
 以上议案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投电力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