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临 2023-1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八次监事
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
出,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2 人,监事王冬因公请假,委托监事刘学海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 年年度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
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
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三、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
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度,
公司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3,589,989,646.69 元。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配利润比例为 49.68%。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制定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1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