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2 3 -0 0 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与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元政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
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
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监事全部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
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
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监事会同意提名刘春雷、王佳、刘彬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
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上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 3 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另 2 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共
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