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 东百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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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以
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
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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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实际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以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
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3 年度与鑫陆建设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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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名轩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的
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双方将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相关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相关交易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此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2021〕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
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能够客观、公
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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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文件
以内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一定额度内行使竞买决策权并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提
高公司决策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推动相关规
则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公司本次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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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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