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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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作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越剑智能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合计            92,617.79      78,221.11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对应项目进度情况不一,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及用款计划陆续进行募集资金投入。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
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预计募集资金在短期
内可能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
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
(三)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四)投资决策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
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财务部执行。
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
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
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
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越剑智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
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越剑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周旭东                   俞琦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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