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 资产评估报告(兰考第一医院)

证券之星 2023-04-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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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 8812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目          录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
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
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
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
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
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被评估单位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
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
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
披露,并且已提请被评估单位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
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委托,对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中的主
要信息及评估结论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经济行为的说
明,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对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为
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委托人拟实施的经济行为所涉及兰考第一
医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经审计后
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账面资产总计 42,776.45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3,684.66 万
元,非流动资产 19,091.80 万元;账面负债总计 25,208.2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
   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之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在评
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的股东
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7,568.20万元,评估价值40,182.15万元,评估增值22,613.94
万元,增值率128.72%。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本报告使
用有效期不得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应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
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
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 8812 号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兰考第一医院有
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2 年 11 月 30 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兰考
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单位名称: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
  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8 层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贰亿陆仟肆佰壹拾陆万叁仟柒佰伍拾叁元整
  成立日期:二〇〇一年九月三十日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营业期限:二〇〇一年九月三十日至二〇三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00720251588Y
  主要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
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化妆品零售;医院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妆品批发;医学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
  企业名称: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简称:“兰考第一医院”)
  住所:兰考县城区中山北街北段西侧
  法定代表人:赵文超
  注册资本:20,332.63 万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6-06-14 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变更情况: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原为兰考县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改制设
立。2016 年 1 月 22 日,兰考县人民医院整体变更为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
权,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0.1%的股权,2022 年 9 月 22 日恒康医疗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里程健康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京福华越具备实际控制权,并通过京福华越对兰考第一医院有
限公司的控制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实缴金额             实缴比例%
      京福华越(台州)资产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合  计                20,332.63            100.00           8,190.51          100.00
     经营范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项目开展经营,房屋租赁,设备
租赁,医疗设备销售,人力资源服务。
     经营管理结构:”兰考第一医院”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经理层的法
人治理结构,设置有院办室等行政职能科室、神经内科等临床医疗科室、核磁共
振室等部门负责其经营管理,组织结构健全。
     主要产品和服务:”兰考第一医院”主要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要业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1 月 30 日
流动资产                 15,700.89                 18,073.34             19,194.13           23,684.66
非流动资产                18,578.66                 18,037.06             19,195.23           19,091.80
资产总计                 34,279.56                 36,110.40             38,389.36           42,776.45
流动负债                 22,810.34                 21,707.24             22,011.92           22,998.84
非流动负债                    333.84                  252.95                 366.51            2,209.41
负债总计                 23,144.18                 21,960.19             22,378.43           25,208.25
净资产                  11,135.38                 14,150.22             16,010.93           17,568.20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 1 月-11 月
营业收入                 34,909.98                 34,722.15             36,712.12           34,934.44
利润总额                  -2,149.74                 3,976.53              2,486.58            2,492.11
净利润                   -1,118.29                 3,014.84              1,860.71            1,557.28
     “兰考第一医院”在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业经四川经卫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为“川经卫专审
字[2023]05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委托人系被评估单位的股东。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二、 评估目的
  根据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经济行为的说明,新里程健
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对新里程健康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1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发表专业意
见,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人所指定的应用于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范围为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基
准日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       23,684.66       流动负债合计           22,998.84
   货币资金         91.04          短期借款                 -
   应收账款        10,460.28       应付账款             8,145.98
   预付账款         439.49         预收款项             1,095.29
   其他应收款       9,893.94        应付职工薪酬           2,173.77
    存货         1,269.27        应交税费              57.89
  其他流动资产       1,530.63        其他应付款            11,525.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091.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09.41
  长期股权投资        20.00          长期应付款            1,699.83
   固定资产        15,486.01       预计负债              50.00
   无形资产        2,230.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9.58
  长期待摊费用        837.8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7.48         负债合计             25,208.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568.20
   资产总计        42,776.45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42,776.45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人拟实施股权收购之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兰考第一医院”在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业经四川经卫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为“川经卫专审
字[2023]05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企业未申报表外无形资产,亦未申报其他表外资产、负债,资产评估专业人
员也未发现可能存在其他表外资产、负债的迹象。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次
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特点等因素,确定评估对象的
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22 年 11 月 30 日,由委托人根据经济行为、会计期末、
利率变化等因素确定。
  六、 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准
则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依据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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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一) 经济行为依据
  (二)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年修改);
的通知》;
的通知》;
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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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三) 准则依据
  (四) 权属依据
  (五) 取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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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六) 其他参考依据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介绍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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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
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
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
经营资料,考虑”兰考第一医院”自成立至评估基准日已持续经营数年,目前企业
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未来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可以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
其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用货币衡量,符合采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因此本项目适
宜采用收益法评估。
  在资本市场中不存在着足够数量的、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上市公司,但
存在足够数量的、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的股权交易案例,且能够获取交易案
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本次评估选用交易案例比较法而未选
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更新重置
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但”兰考第一医院”经营时间久远,医疗
技术水平较高,其合理的资源配置、管理、经验、经营形成的商誉等综合因素形
成的各种无形资产也是企业价值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而这是资产基础法所无法
完全覆盖的,因此本项目不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三) 收益法的技术思路和模型
  本项目采用的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指通过估算评估对象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
量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确定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技术思路。
  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
法的基本计算模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负债价值
  E =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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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整体价值:B=P+C
  式中:
  B:评估对象的企业整体价值;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评估对象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模型:
      n
               Ri       Ri +1
  P=?                 +
     i =1   (1 + r ) r (1 + r ) n
                    i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四) 收益法评定过程
  收益期,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营业执照等文件规定,确定经营期限为长期;
本次评估假设企业到期后继续展期并持续经营,因此确定收益期为无限期。
  预测期,根据公司历史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资料,采用两阶段模型,
即评估基准日后数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素对企业收入、成本、
费用、利润等进行合理预测,假设永续经营期与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持平。
  按照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一致的原则,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确定评估对象
的企业价值收益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 (1-税率) -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金净增加
  预测期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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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预测期净利润时对被评估单位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非经常性收入和支
出、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其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等方面进行
了适当的调整,对被评估单位的经济效益状况与其所在行业平均经济效益状况进
行了必要的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定价模型(WACC)。
  R(WACC)=Re× We+Rd× (1-T)× Wd
  式中:
  Re: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
  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
  T:适用所得税税率
  上述资本结构(Wd/ We)数据,评估人员在分析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融
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差异的基础上,结合被评估企业未来年度的融资情况,
采用可比公司的平均资本结构做为目标资本结构;确定资本结构时,已考虑与债
权期望报酬率的匹配性以及在计算模型中应用的一致性;
  本次评估在考虑被评估企业的经营业绩、资本结构、信用风险、抵质押以及
担保等因素后,Rd 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基础调整得出。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 R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Re= Rf+β×MRP+Rc
  Rf:无风险收益率,通过查询 WIND 金融终端,选取距评估基准日剩余到期
年限为 10 年以上的国债平均到期收益率做为无风险收益率;
  MRP(Rm-Rf):市场平均风险溢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股票综合指数为基础,选取平均收益率的几何平均值、扣除无风险收益率确定;
  Rm:市场预期收益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综合指数
为基础,按收益率的几何平均值确定;
  β:预期市场风险系数,通过查询 WIND 金融终端,在综合考虑可比上市公
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
发展阶段等多方面可比性的基础上,选取恰当可比上市公司的适当年期贝塔数
据;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风险特征、企业规模、
业务模式、所处经营阶段、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依赖等因素经综合分
析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经营效益
的资产(负债);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出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富余现金。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确定。
  付息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付息负债价值
  (五) 市场法技术思路和模型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本次评估
选用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
  本项目采用的交易案例比较法是以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企业的并购或
收购交易案例进行分析,选择具有可比性的修正因子与可比交易案例在分析、比
较、修正的基础上,借以确定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技术思路。采用交易案例比较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法应具备的前提条件:(1)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交易市场;(2)在交易市
场中存在足够的交易案例;(3)能够收集并获得交易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
息及其他相关资料;(4)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
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交易案例比较法计算模型:
  评估对象股权价值=价值比率× 交易修正系数× 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
  (六) 市场法评定过程
  常见的价值比率或财务指标有市盈率、市净率和市销率等,对应的评估模型
被称之为市盈率模型、市净率模型和市销率模型。
  价值比率是企业整体价值或股权价值与自身一个与整体价值或股权价值密
切相关的体现企业经营特点参数的比值;价值比率包括:盈利类、资产类、收入
类、其它类。本次通过对公开市场上的类似企业的并购、交易案例财务指标与被
评估单位进行比较分析,确定选择下列价值比率作为评估值参数。
  “兰考第一医院”作为医疗服务企业,其企业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经营现有资产
盈利能力上,”兰考第一医院”从资产规模、净资产、收入增长率及净利润等指标,
近几年均有一定的增长;先进的设备和精湛的医疗技术是医院耐以生存的根本,
结合这一行业特点,本次评估采用市净率(P/B)价值比率对被评估单位的股权
价值进行评估。
  市净率倍数(P/B)是指可比交易案例的交易估值与交易宣布日上一财年末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的比值。
  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为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根据行业特色和可获取的相关
数据,评估师选择并计算如下交易倍数:
  市净率倍数(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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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净率倍数(P/B)=交易估值/净资产
  式中:交易估值等于交易价格除以交易股权;
      净资产系交易宣布日上一财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交易倍数的调整,考虑交易时间因素及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
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的调整。
  可比交易的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存在差异,需进行交易时间修正。
       并购指数=交易日收盘价÷ 2019 年 1 月 31 日收盘价× 100
  比较因素的调整,采用因素调整法对可比公司进行调整。参照2022版企业绩
效评价标准,通过分析评估对象与可比公司在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
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建立相关指数并进行调整。
  本次采用[平均值,中间值]作为”兰考第一医院”的合理价值比率区间。
  基于[P/B]的股权价值区间=[P/B]区间× BPS× 普通股股本
  本次选取 P/B 价值区间的算术平均结果确定最终价值区间。
  (七) 评估结论的确定
  通过上述评估思路,本次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评估,最终通过对两种评估方
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判断,选取相对比较合理、更有利于评估目的实现的评估
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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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人为实现股权收购之目的,在与我公司接洽后,决定委托我公司对
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我公司接受项目委托后,根据本次评
估项目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对评估对
象、评估范围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初步了解,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拟定
评估计划,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二)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规定,向被评估单位提
供资产评估所需申报资料,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进行企业盈利预测、填报
相关表格;在完成上述前期准备工作后,我公司组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入评估
现场,开始进行现场勘查,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
行必要的核查验证,了解资产的经济、技术使用状况和法律权属状况,分析评估
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企业近期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数据资料,核实企业申报的
评估资料与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相符,验证索取各项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并对资产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三)按照评估相关的法律、准则、取价依据的规定,根据资产具体情况分别
采用适用的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对以核实
后的账面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确定评估价值。
  (四)评估结果汇总,分析评估结论,撰写评估报告,实施内部三级审核,提
交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本项目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是在以下假设前提、限制条件成立的基础上得出
的,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得到合理满足,本报告所得出的评估结论一般会有
不同程度的变化。
  (一)一般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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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不
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殊假设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利影响。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保持一致。
法规规定。
均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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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及行政性授权文件,于评估基准日时均在有效期内正
常合规使用,且该等证照有效期满后可以获得更新或换发。
   十、 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不同的评估方法和程序后,对委托人应用于拟实施股权收购之
目的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2 年 11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
值,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 收益法评估结果
   通过收益法评估过程,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兰考第一医院
有 限 公 司在 评 估基 准日 的 股 东全 部 权益 账 面 价 值 17,568.20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二) 市场评估结果
   通过市场法评估过程,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新里程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收购股权之目的所涉及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39,840.66万元。
   (三) 评估方法结果的分析选取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
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139,840.66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40,182.15 万元,两种评
估方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差异 99,658.51 万元,差异率为 71.27%。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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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市
场法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可比公司进行比较,通过分析可比公司与
被评估单位各自经营状况和特点,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
益,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单位股权的评估价值,涵盖了诸如客户
资源、商誉、人力资源、技术业务能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市场法则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案例的成交价格,通过分析
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分析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价值,市场法的
理论基础是同类、同经营规模并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相同的
(或相似的)。
  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均涵盖了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技术业
务能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二者相辅相成。但市场法评估中因被评估单位与对比
上市公司在盈利模式、盈利能力、资产配置、资本结构等方面的不同使得比率乘
数之间存在一定差异,而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交易案例之间的差异很难精确的量化
调整,对比交易案例的价格也容易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干扰。
  综上所述,考虑到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优势与限制,分析两
种评估方法对本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根据本次特定的经济行为,考虑收益
法评估结果更有利于报告使用人对评估结论作出合理的判断。因此,本次评估以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的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0,182.15 万元。
  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超过本报告使用
有效期不得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本评估结论系根据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目的、假设及限制条件、依据、
方法、程序得出,本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目的、依据、假设、前提存在的条件下
成立,且评估结论仅为本次评估目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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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一) 利用或引用外部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所依据的被评估单位财务数据账面价值经四川经卫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为“川经卫专
审字[2023]05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5 日。
  (二) 权属瑕疵事项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有 21 项尚未办理权属证,资产权属资料不完备。
企业承诺以上房产均为产权持有人所有,并承担相关法律纠纷责任。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车牌号为豫 BXY602 的车辆证载权利人为个人,尚未
进行证载权利人变更。被评估单位提供了权属证明,承诺为其所有并承担相关法
律责任。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豫(2017)兰考县不动产权第 0003220 号、豫
                                        (2016)
兰考县不动产权第 0000048、兰籍国用(2006)字第 015660 号兰国用(城土)字
第 03950 号、兰国用(城土)字第 03946 号、兰国用(城土)字第 03952 号、兰
国用(城土)字第 03949 号、兰国用(城土)字第 03945 号、兰国用(城土)字
第 03955 号、兰国用(土)字第 009858 号、兰国用(城土)字第 03951 号兰国用
(城土)字第 03954 号、兰集建(城土)第 000820 号证载权利人为个人,兰考第
一医院有限公司协议购买并支付款项,未进行土地权证登记人变更,资产权属存
在瑕疵。尚未进行证载权利人变更,存在产权瑕疵情况。企业承诺以上均为产权
持有人所有,并承担相关法律纠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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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三) 期后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日之间,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未申报产生重大影
响的期后事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亦无法发现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
  (四) 对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论的其他瑕疵事项,
在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后仍
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   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未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
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
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若前述条
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他假设、前提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
会失效,报告使用人不能使用本评估报告,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告使用人
承担。
  (六)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收责任,最终应
承担的税负应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税负金额为准。
  (七)   在评估报告日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资产数量发生重大变化,应对
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
时,应重新评估。
  对上述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提请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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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载明的评估目的、用途。
  (二) 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报告载明的报告使用人使用,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
评估师不承担责任。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
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三)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
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
证。
  (四) 资产评估报告如需按国家现行规定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核准或备案,
则在取得批复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
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六) 资产评估报告解释权仅归本项目资产评估机构所有,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 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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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师:             (郭   刚)
                    资产评估师:             (周桂刚)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本报告需在评估结论页和本签章页同时盖章及骑缝章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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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五、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附件六、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备案公告复印件;
  附件八、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文件;
  附件九、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十、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附件十一、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附件十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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