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占本次拟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日
获授的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股票数量(股)
(%) (%)
查伟强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秦和庆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张琦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副总经理、财务
夏丽君 20000 3.3333% 0.0167%
总监
副总经理、董事
王红力 20000 3.3333% 0.0167%
会秘书
张金浩 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19 人) 380000 63.3333% 0.3167%
小 计 500000 83.3333% 0.4167%
预留部分 100000 16.6667% 0.0833%
合 计 600000 100% 0.500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计不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公告日的股本总额的 1%。
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