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必优生
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的监管要求》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338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23.9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年 12 月 1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8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加:2022 年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9,343,913.19
加:2022 年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 1,133,876.95
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 150,118,225.5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必优生物
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9 年 12 月公司已与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
谷支行(招商银行光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华夏银行徐东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支行(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
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光谷支行 127902048510809 117,981,594.22
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 8111501012400657596 118,657,926.86
华夏银行徐东支行 11155000000847968 100,048,914.38
合计 336,688,435.4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单位:万元
受托方 产品类 实际 实际
产品名称 金额 期限 赎回金额
名称 型 收益率 收益
结构性存款 07829 2022.1.5-
期 2022.3.31
结构性存款 09106 2022.4.2-
中信银 15,000.00 15,000.00 2.95% 106.68
结构性 期 2022.6.29
行王家
存款 结构性存款 11045 2022.7.2-
墩支行 12,000.00 12,000.00 2.93% 85.81
期 2022.9.30
结构性存款 12568 2022.10.9-
期 2022.12.29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2022.1.7-
结构性存款 2022.3.30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2022.4.1-
结构性存款 2022.6.30
招商银
结构性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2022.7.4-
行光谷 11,000.00 11,000.00 2.95% 78.24
存款 结构性存款 2022.9.30
支行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2022.10.10-
结构性存款 2022.10.31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2022.11.3-
结构性存款 2022.11.30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2022.12.5-
结构性存款 2022.12.28
存单 3 年 576 2022.12.14
华夏银 1,000.00 1,000.00 3.40% 32.58
大额存 存单 3 年 576 2022.12.15
行徐东
单 2021 年单位大额 2022.4.8-
支行 3,000.00 3,000.00 3.40% 70.83
存单 3 年 880 2022.12.14
存单 3 年 880 2022.12.1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 934.39
万元,募集资金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96.25 万元用于
在建募投项目——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同时将剩余超募资金 2,372.46 万元
用于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
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议通过,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如下变更:第一,拟使用超募资金 4,896.25 万元用
于 微 生 物 油 脂 扩 建 二 期 工 程 项 目 , 并 将 该 项 目 投 资 额 由 19,750.00 万 元 增 加 至
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将该项目投资金额由 14,845.20
万元增加至 32,000.42 万元,其中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2,372.46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
此之外,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无其他变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嘉必优生物技术(武
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之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
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之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嘉必优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必优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 聪 许 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2 月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832.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11.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743.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
更项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目, 末投入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是否达 行性是
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到预计 否发生
分变 资总额 入金额 (%)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效益 重大变
更 (4)= 期
(3)=(2)-(1) 化
(如 (2)/(1)
有)
微生物油脂扩建 2022 年 不适用,
有 19,750.00 24,646.25 24,646.25 9,493.88 18,067.20 -6,579.05 73.31 不适用 否
二期工程项目 12 月 详见注 1
多不饱和脂肪酸
油脂微胶囊生产 否 19,868.70 19,868.70 19,868.70 4,301.49 13,317.67 -6,551.03 67.03 不适用 否
线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2024 年
有 14,845.20 17,217.66 17,217.66 1,216.45 1,258.90 -15,958.76 7.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6月
小计 54,463.90 61,732.61 61,732.61 15,011.82 32,643.77 -29,088.84 -
超募资金使用情
况
其中:微生物油
脂扩建二期工程 - 4,896.25 4,896.25 - -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 2,372.46 2,372.46 - -
目
其他 - 3,100.00 3,100.00 - 3,100.00
小计 - 10,368.71 10,368.71 - 3,100.00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进度正常,不存在未达计划进度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已签署采购合同 22,977.48 万元;
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工程已签署采购合同 17,042.26 万元;合计已签
订合同金额为 40,019.74 万元,占两项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金额 44,514.95 万元的比例为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其中发酵车间、
精炼车间、动力车间、污水站陆续投入使用,提取车间进入试生产阶段,预计 2023 年二季度
可出产品;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 2022 年具备生产能力,客户验
证工作同步开启,目前已有少量客户完成认证,正在准备生产供货,同时正在加快核心大客
户认证切换工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奠基仪式,以此为基础,公司将
主导共建“武汉合成生物创新中心”,目前项目建设顺利,符合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产品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项目于报告期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仅精炼车间投入使用,不具备产成品生产能力,无法独立核算经济效益。
注 2:本项目于报告期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试生产少量样品供客户认证测试,尚未正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