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
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
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浙江绍兴和达水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绍兴和达”)、嘉兴市鸿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道通讯”)的经
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子公司
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担保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子公司共
享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推动全资子公司鸿道通讯的业务发展,公司授权鸿道通
讯共享该协议下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鸿道通讯可以在共享额度下办理融
资类业务。公司承诺对鸿道通讯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招商银行嘉兴分行的一
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担保余额 51.47 万元,均是为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7%。
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担保对象均是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公司对
其经营状况、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除上述事项之外,202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
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李晓龙、姚武强、佟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