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2023 年 4 月 13 日下午 3∶00。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50,350,56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39.8286%。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0,121,16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
的 39.76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9,400 股,约占
公司总股份的 0.0608%。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229,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约 0.06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9,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0.0608%。
(中小投资者是指
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195,06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66%;反
对 1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3,900 股 ,占 参 与 投票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出新议案和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