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77,170,720 股,派
发现金红利420,183,409.60元(含税)。
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实施。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7,170,72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8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4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13日至登记日:2023年4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
  咨询联系人:姚慧莹
  咨询电话:0572-2539041
  传真电话:0572-253979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久立特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