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太阳G1 债券代码:112876.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
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
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
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节能太阳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2019年3月18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详情
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
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简称为“19太阳G1”。
本期债券规模为5亿元。
本期债券初始票面利率为4.20%。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
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已调整为3.30%,存续期后2年
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3月18日。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
年每年的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债券持有人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由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发行人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23年4月13日发布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长及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发行人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相关事项如
下:
(一)选举发行人董事长的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全体表决,选举发行
人董事、总经理张会学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发
行人法定代表人,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张会学先生,发行人将及时办理
企业注册信息变更等事项。
(二)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
合专业委员会工作需要,增补张会学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
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增
补后发行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张会学(召集人)、安连锁、谢正武、陈中一。
(三)张会学先生简历
张会学,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三研究所十九室(助理)工程师,河北
亚澳通讯电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副主任、主任
、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副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发
行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根据《公告》,张会学先生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
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发行人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况;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告》,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聘任董事长发表了独立意见:张会
学先生原为发行人董事、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发行人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张会
学先生为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之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
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了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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