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3-026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40,8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
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及 2023 年 4 月 7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案一致。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4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到 2023 年 4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
-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4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栋A座 39 层证券部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